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09:43 所属栏目: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规定和《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参评者资格条件

1.申报参评者原则上是人事关系在山东的作者,或与我省教学科研单位签有人事聘用协议的学者(申报成果需为协议有效期内发表或出版)。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已故作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成果的法定继承人,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第二作者征得其法定继承人和其他作者同意并出具证明后方可申报。

署名界定。文章以正文标题下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处署名为准;获领导批示或被实际采用的非正式出版物,以署名为准。第一作者人事关系调离山东的多人合作成果,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征得第一作者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申报。

2.现职副厅级(含二级巡视员)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编制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省内高校的除外,参评成果应为上述单位工作期间完成。

(二)参评成果要求

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者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经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内容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须有批示或采用的原件物证);结项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报告。

2.申报参评成果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课题研究报告以结项或鉴定时间为准,内容以结项或鉴定时的原件为准。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用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性申报,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3.多人合作的同一CIP数据核字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整体申报。多人合作的不同CIP数据核字号的系列丛书,须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处作者为同一人的多卷本著作,只可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论文集一般不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但同一作者论述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参评。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多人合作的成果,须与合作者共同具名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

(三)不予受理成果情形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公文、法律、法规等文件,带有“秘密、机密、绝密”等字样且在保密期内的研究成果;

3.已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如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薛暮桥价格研究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的各类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包括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等;

5.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重复申报参评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21日17:00,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注册(http://www.sdssdc.com),审核通过后填报相关内容,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

2.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转载、引用、书评、文评、消息、简介、采用等反响材料电子版;五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六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中文翻译。智库应用类成果批示和采用原件和其他涉密材料不得上传。

3.“申报渠道一栏,我校申报者一律填写“鲁东大学”推荐。

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化“两创”成果、智库应用成果、社科普及成果11个学科组,学科组填报不规范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二)网上审核(此环节无需申报者参与)

成果先由社科处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省评奖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三)成果公示

网上申报截止后,申报情况和申报成果将统一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材料报送

审核通过后,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情况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以及内容报送相关材料。根据我校工作安排,各单位把关审核材料,汇总本单位推荐的成果,将《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明细表(学院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本单位所有申报书面材料集中报送,同时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报送的成果不予受理推荐。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成果经学校初评推荐后提交至省评奖办。

材料清单如下: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一式五份,其中二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授权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三份不签署意见、不加盖公章并做匿名处理。

注: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再将复印件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下同)

2.申报成果

一式五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二份原件和三份匿名复印件(其中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著作需提交二份原件和三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材料

一式五份,其中三份匿名,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消息、简介,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原件物证,起草或印发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原件物证,起草或发布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社科普及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注:课题类成果反响材料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引证检索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在客观赋分时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所有反响材料请全部打印或复印,并做好标注,如论文引用的,请打印引用论文的封面及全文,并用笔标注出引用部分的内容,以便客观赋分核查,不标注的不计分。

4.少数民族语言或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

一式五份,其中三份匿名。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

5.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

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五份、三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推荐单位。

6.与博士论文紧密相关类成果加报材料

博士论文最终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一式五份、三份匿名,申报者需在实名件首页签名。

7.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

CIP核字号验证检索页打印件二份,申报者签名。

8.客观赋分表

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一式五份,其中三份匿名。

相关附件省社科联正在修订,定稿之后另行通知。

9.成果重复率检测所需电子版材料

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务必包含以下内容信息:

(1)申报人信息: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2)论文信息:题名、作者、单位、论文字符数、终稿全文word文档或文字版PDF文件、已发表论文出处(期刊名、发表时间、卷、期、页码);

(3)著作信息:题名、作者、单位、字符数、出版信息(出版社、出版日期)、终稿全文word文档或出版社提供的文字版PDF文件。

10.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填写并提交《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一份),对政治方向审核把关、外文类成果归属等作出承诺,《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须加盖申报者所在单位公章。

11.推荐成果明细表

纸质版(一份)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除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原件外,其他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科成果奖申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靠上抓、具体抓,并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情况,摸清底数,广泛动员。省评奖办根据各授权推荐单位当届成果申报数、近三届推荐数、获奖数及推获比等,分配推荐指标数额,各有关单位要广泛组织动员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省奖申报,应报尽报,以保证我校推荐成果数量。领导批示类智库研究成果,在申报推荐时不占所在单位推荐指标。

2.严肃审查,严格审核。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一项成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和“授权推荐单位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说明”栏处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重点: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申报者资格和成果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2.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通知,请密切关注社科处网站或社科工作群。

3.网络申报技术咨询:峰攀、张秋萍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sdssdc.com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宋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6012373、6693721,电子邮箱:lddxskc@l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4.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5.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明细表(学院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