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08:30 所属栏目: 工作动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19〕1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类型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山东省教育厅是我省高校本届评奖的申报单位,各省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向省教育厅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请使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准备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审核重点为:(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各学院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社科处。    

(四)校内申报截止后,学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指标,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要求推荐上报。

(五)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

五、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校内评审需报送的材料

校内评审阶段须报送下列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著作类成果原件3部,论文类成果复印件3份(含封皮、目录和全文),研究报告类成果复印件3份;各类成果的证明支撑材料3份。

(二)学校推荐成果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六、时间安排

1.2月20-28日,各学院组织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该奖项,认真学习申报通知和相关附件,填写《申报评审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3月1日,各学院按“校内评审需报送的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社科处(2号办公楼407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 hanlei1610@qq.com。校内评审未通过的成果原件,后期可以退回。

3.3月4-5日,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提出拟推荐成果。

4.3月6-12日,校内网上公示。

5.3月13日,学校审定拟推荐成果。

6.3月14-19日,社科处组织统一网上申报。

7.3月20日,相关学院按“学校推荐成果需报送的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8.3月21-27日,社科处按要求汇总审核、整理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韩蕾  电话:6012373。

附件: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