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第33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9日 11:21 所属栏目: 工作动态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社科联《关于开展烟台市第33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烟社字﹝2020﹞4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申报范围

凡在2015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且未参加过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作品,均可申报。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参评成果需是具有国内统一刊号报刊公开发表的文章;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号的著作;经地市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的调研报告(含决策咨询报告);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市级领导和县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智库类成果,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作品也可申报。2015年以来在我市中小学、职业院校、高校得到使用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胶东红色文化、家庭教育类的教材(含校本教材),经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教材采用范围、学时、授课人次证明后,可作为社科普及和应用类作品进行申报。

非连续出版的丛书,请在整套丛书出版后进行申报。不接受全外文成果的申报。

二、 成果申报程序

本次评定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学院)初审、学校审核、集中报送、市社科联组织评审等。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确保申报材料符合下列要求: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资格符合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处,材料包括评审表、成果原件、成果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反响材料等一起提交社科处审核。

(1)提交著作、期刊、课题、调研报告、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原件(著作提交一本,丛书提交一套)。申报材料除支撑材料原件、课题的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领导批示原件外,均不退还,存档备查。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各1份。A4幅面,请勿装订,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和联系方式。

(3)提交装订成册A4幅面的申报材料1份。请按照封面、评审表、申报作品简介、成果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的顺序在左侧进行装订。与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请勿装订在内。

《申报作品简介》:从作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等方面对本作品进行介绍,1500字以内。

成果复印件内容:申报作品为著作的,提供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和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申报作品为论文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课题的,提供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报告、鉴定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调研报告的,提供调研报告批示及内容复印件。

成果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单位采用、科普类著作印数等(需提供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市厅级以上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证明(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电子媒体的转载、引用、评论等不纳入支撑材料。

请申报者务必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和信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除通报申报单位外还将取消申报者五年内的参评资格。

3.学术不端检测。申报成果请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图书资源、优先出版文献库、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互联网资源(包含贴吧等论坛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时间范围为1900-1-1至查询日。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或时间范围不够,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请提供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单位公章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对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论文类作品超过20%的,著作(不含教材)、课题、研究报告类作品超过30%的,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

三、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与学科门类。每位作者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为集体作者的限报两项。申报时,请按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其他等选择学科分组。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学科分组。填报不准确者,评审办有权进行调整。

2.申报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7月6日-7日,过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址为:北区2号办公楼407,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hanlei1610@qq.com

3.联系人:韩蕾,电话:6012373。

附件:1.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2.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