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第 34 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15:01 所属栏目: 工作动态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关于开展烟台市第3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烟社字〔20217 号)要求,现将烟台市第 34 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凡个人或集体在2016 1 1 日以来取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且未参加过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作品,均可申报。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参评成果需为具有国内统一刊号报刊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字号的著作,或经地市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的调研报告(含决策咨询报告),或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经市级领导和县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智库类成果及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作品。2016 年以来在高校得到使用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胶东红色文化类的教材,经本校教务部门开具教材采用范围、学时、授课人次证明后,可作为社科普及和应用类作品进行申报。非连续出版的丛书,请在整套丛书出版后进行申报。不接受全外文成果的申报。

二、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个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部门)进行申报,各单位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并统一向社科处推荐报送。

2.申报材料。成果原件、评审表、身份证复印件、成果简介、成果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等pdf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提交著作、期刊、课题、调研报告、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原件(著作提交一本,丛书提交一套)。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各2 份。A4 幅面,请勿装订,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用途和联系方式。

3)提交申报材料2份。请按照封面、申报成果简介、成果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的顺序,A4 幅面,左侧装订。与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请勿装订在内。

申报作品简介:从作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等方面对申报作品进行介绍,1500 字以内。

成果复印件内容:著作类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CIP 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论文类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课题类需提供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结项报告、鉴定材料;调研报告类需提供调研报告及批示内容。

成果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单位采用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等(需提供有关单位有效证明)。经市厅级以上机关或大型企业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需提供被采用成果的实物原件,并在所提供的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电子媒体的转载、引用、评论等不纳入支撑材料。

4)学术不端检测。申报成果请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图书资源、优先出版文献库、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互联网资源(包含贴吧等论坛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 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CNKI 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时间范围为1900-1-1 至出版日、结项日或查询日。数据库涵盖不全或时间范围不够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无效。文字复制比论文类不超过 20 %,著作(不含教材)、课题、研究报告类不超过 30 %。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需加盖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单位的公章。

3.材料审核、报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材料与加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一起报送给社科处。

三、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与学科门类。每位作者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为集体作者的限报两项成果。申报时,请按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其他等选择学科分组。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者不得更改学科分组。填报不准确者,评审办将进行合理调整。

2.申报材料除期刊原件、支撑材料原件、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领导批示原件外,提交后均不退还,存档备查。

3.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21 6 18 日前送至社科处成果科(2号办公楼407),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各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lddxskc@ldu.edu.cn。联系电话:60123736693721

鲁东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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